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钢结构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古建筑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安全防范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设备领域内技术研发;施工劳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