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线大安乡后西溪村至鳌阳镇茗溪村段路面改造工程
补充通知第(1)号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计划工期修改为:***日历天。
2、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第3.5.7条款中的“关于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修改为:开工至交工的整个施工过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实行考勤制度,采用考勤机进行签到和签退,每月出勤率不得少于**天。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遇特殊情况需离开现场时,必须经监理人及发包人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施工现场的关键时期项目经理必须在场。缺勤或未按发包人要求进行考勤的均视为擅自离岗,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每人每天2***元的违约赔偿,同时限期整改完成。
3、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4.1条款因新点系统显示不完整,现将该条款完整内容发布如下:
** | **.4.1 | 质量保证金金额:结算审核价的3%⑥,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 %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⑦ 质量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 □是,利息的计算方式: ☑否 |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按本补充通知作相应调整。
招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4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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