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瑶海区龚大塘路(凤台路-青龙路)道路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瑶海区龚大塘路(凤台路-青龙路)道路工程施工补疑1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经理业绩的要求如下:自****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提供项目经理具有****年完成的****元的排水箱涵业绩,是否认可?
答: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车行道、人行道、地下管网、绿化、交通设施等内容,单纯的排水箱涵业绩非市政道路业绩,因此不予认可。
2、请问本项目附录6要求的技术负责人是否为1人?
答: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数量为1人,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注:此补遗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新安江路与漕冲路交口瑶海建设大厦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芜湖路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
***4年**月**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3小时**分**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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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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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天3小时**分
附件:
补疑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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