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大道优化提升工程*期施工项目
招标澄清文件(*)
1、本次招标公告涉及的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
2、施工总工期调整为:***个日历天(****年1月**日前完成主车道施工并通车)。
3、招标文件第*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相关内容补充完善如下:
3.1材料**按****年第5期的浙江省造价信息及衢州造价信息(除税价)。
3.2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
(1)取费: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取费费率【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版)的规定以及项目所在地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计取】: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通信管沟工程、交通标志工程:不得低于下限8.**%;
路灯及室外景观电气工程、给水工程、智能交通工程:不得低于下限6.**%;
园林绿化工程:不得低于下限6.**%;
规费费率【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版)的规定以及项目所在地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计取】: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通信管沟工程、交通标志工程:不得低于下限5.***%;
路灯及室外景观电气工程、给水工程、智能交通工程:不得低于下限8.**%;
园林绿化工程:不得低于下限9.***%;
税金:按9%计取。
(2)本工程审定预算价为:********元【含暂列金额*******.**元(其中:标化工地增加费*****.**元,其他暂列金额*******元),税前;含暂估价******元,税前】。
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含暂列金额*******.**元(其中:标化工地增加费*****.**元,其他暂列金额*******元),税前;含暂估价******元,税前】。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暂列金额*******.**元,暂估价******元,除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明细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不得擅自变动暂列金额,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暂列金额中标后暂列金额由业主掌握。
4、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涉及的审定预算价中的养护费金额为******.**元(含税)。养护费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扣除及支付方式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调整为****年7月1日**时**分。
6、补充发布设计变更联系单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在本次招标澄清文件附件中下载。
7、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的文件)、招标澄清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在本次招标澄清文件附件中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
************
****年6月**日
[****************]闽江大道优化提升工程*期施工项目.****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
闽江大道优化提升工程*期[****-6-****:**].***
闽江大道提升工程设计回复(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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