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环卫停车场、东胜街北延、东胜街北延人居环境、扬尘治理工程设计已由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行审投资【****】***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晋州市财政拨付,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环卫停车场、东胜街北延、东胜街北延人居环境、扬尘治理工程设计; 2.1.2建设地点:晋州市城区;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环卫停车场工程在原有地块内进行改造,项目场地内建设停车库2座,配套用房1座,配套消防设备房1座及其他配套设施;东胜街北延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筑立面改造,道路长度*****;扬尘治理工程:喷淋主管材采用聚乙烯(**)给水管,*****级,热熔连接。管道进入高压微雾主机后,采用耐压液压管,承压≥*****。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5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 2.1.6质量标准:合格; 2.1.7最高限价:******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工作重点: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e、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异议提出方式:“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接收异议的渠道: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3.1.3其他要求:a.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b.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c.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d.监督单位:************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需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传***格式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晋州市向阳街**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8号************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江涛、王*晴 |
电话: | ****-******** | 电话: | ****-********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