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城区排涝提升工程-*元路及其周边地块易涝点改造提升监理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城市之光**地块*期**#楼***室
投标费率:2.**%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城区排涝提升工程-*元路及其周边地块易涝点改造提升监理项目 范围:芜湖市湾沚区城区排涝提升工程-*元路及其周边地块易涝点改造提升监理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工期):同施工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 项目负责人:***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 |
*、评审专家名单:
曹东海、祝仁堡、王柯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不足****元按****元计算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业绩:1、****年**月8日,鸠江区牛屯河上提道路及防汛通道整治工程项目监理;2、****年**月6日,区乡投公司管理国有资产*星维修项目;****年**月**日,*春*条路路灯维修项目。
(*)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其他公示项: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告规定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农林水大楼8楼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天门山西路***号芜湖乡村振兴数创产业园***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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