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宿城区龙河镇罗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宿迁市宿城区行政审批局以宿区行审核[****]**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宿城区龙河镇罗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1 项目概况:宿城区龙河镇罗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元。
2.2 交货地点:宿城区龙河镇罗圩乡。
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全部交付并设备安装调试完毕。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合同价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款**%的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作为预付款;设备全部到场并安装调试完成后付至合同价款的**%;竣工验收合格并尾水达标后付至合同价款的**%;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余款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按审定价*次性付清(无息)。
2.6 本次招标货物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宿城区龙河镇罗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包含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包括人员费用、水电费、药剂费)、售后等。设备主要包括厂区内强电系统的太阳能光伏系统、配电箱(柜)、灯具、电线电缆以及电动阀门控制系统等采购及安装,自控系统的电子围栏、控制电缆、控制设备、监控系统、输入输出设备等采购及安装,工艺系统的阀门管件、过路桁架、脱水设备、料仓设备、除臭材料、各类的泵及搅拌机等相关设备采购安装。智慧水厂信息化软件、水厂软件组态软件更新以及应急等污水处理设备技术服务等,具体详见货物清单及图纸。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1)投标报价(**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 7 家≤有效投标文件<** 家,去掉其中的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家,去掉其中的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3分,每低1%扣0.3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技术响应(**分)
(3)商务响应(5分)
(4)其他评分因素(**分)
5.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5.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3.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5.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同为*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3.5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3.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8.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限制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头记录超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标。
5.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至****年**月**日 **:**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同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
平台技术公司咨询电话: ****-********,客服热线:***-***-****。
6.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 **:** 。
7.2 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1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条、第***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8.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地址: | 宿迁市宿城区恒翔银座7楼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邮编: | ****** | 邮编: |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年**月**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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